-20171122-江苏省洪泽中学教师健身中心管理细则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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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中学教师健身中心管理细则
为了促进科学健身,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保障设备和器材完好率,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特制定本细则。
一、在健身房健身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学习和掌握各种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功能及保养常识,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玩弄器材,以免造成伤害。
三、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主。
四、活动前请做热身运动,活动中请勿与他人交谈,以免影响锻炼效果及受伤。
五、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管理人员,切勿自行操作,以免运动伤害。
六、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运动或操作。
七、未经允许,禁止将健身器材拿(推)到室外或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
八、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
九、健身房仅供本单位人员进入或使用健身器材。
十、开放时刻表:
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管理员 | 责任人 |
上午 | 9:20—9:50 | 蒋劲松 | 周加银 |
下午 | 15:40—17:35 |
江苏省洪泽中学工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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