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2-江苏省洪泽中学教师健身中心管理细则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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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迁移自旧[2163] 周加  2017/11/22 10:38:14 发布 [ 教师发/教工之 ]

江苏省洪泽中学教师健身中心管理细则 

为了促进科学健身,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保障设备和器材完好率,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特制定本细则 

一、在健身房健身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学习和掌握各种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功能及保养常识,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玩弄器材,以免造成伤害 

三、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主 

四、活动前请做热身运动,活动中请勿与他人交谈,以免影响锻炼效果及受伤 

五、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管理人员,切勿自行操作,以免运动伤害 

六、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运动或操作 

七、未经允许,禁止将健身器材()到室外或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 

八、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 

九、健身房仅供本单位人员进入或使用健身器材 

十、开放时刻表 

时间 

周一至周五 

管理员 

责任人 

 

920950

蒋劲 

周加 

 

154017:35



江苏省洪泽中学工 

二零一七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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