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9-江苏省洪泽中学志祥励志奖学金评比方案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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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迁移自旧[3133] 魏兴  2020/1/19 16:13:52 发布 [ 学生成/关爱工 ]

江苏省洪泽中 

志祥励志奖学金评比方 

一、指导思想 

洪泽区爱心助学基金会受爱心乡贤同程集团吴志祥董事长的委托,在我校设 志祥励志奖学,希望以捐资设立专项奖助学金的方式,助困奖学,回馈家乡和母校。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奖学金方案(下称本方案) 

二、奖励对象、条件及方法 

1.奖励对象:洪泽中学在籍在校学生,思想表现好、家庭困难且成绩优秀学生。(已获江苏省汝立基金一学8000元资助的学生不在范围 

2.具体条件 

表现标准:资助对象能遵守校纪校规,阳光上进,思想品德好 

困难标准: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或视同孤儿,残疾学生等四类 

成绩标准:资助对象须学习成绩优异或成绩良好且进步显著。高一年级按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市统测语数外总分排序;高二年级按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数外加选修总分排序;高三年级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序,原则上须达模拟一本线 

3.奖励方法: 

据志祥奖学金总章程,在符合困难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成绩排序,确定资助名单。每生年度一次性资5000元,春节前打卡发放到位 

三、实施要求 

1.加强宣传。各年级、各班级应积极宣传校友设立奖学金的善行义举,积极宣讲本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2.严格推选。奖励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政教处指导下由各年级部实施。在期末考试后,对四类困难生大名单中的申报学生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进行推选,由政教处审核,确定奖励初步名单 

初步名单确定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凡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3.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福 

 员:魏兴福、冯和银、贝怀生、王定 

赵洪林、张春猛、 阳、冯守 

江苏省洪泽中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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