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5-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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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
评卷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确保2017年全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考〔2012〕6号)(以下简称《评卷人员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高级中学和市级教研室范围内开展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招办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对招考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高考评卷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卷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推荐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业务精湛、作风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教师参加高考评卷工作。组织所推荐教师如实填写《江苏省普通高考评卷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经所在中学、教研室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形成《江苏省普通高考评卷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晶;联系方式:025-83235842)。
二、所推荐教师须经评卷点组织的培训考核与试评合格后方可取得上岗资格。评卷教师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卷过程中如违反评卷工作纪律,省教育考试院将取消其参加当年及今后国家教育考试评卷工作的资格,并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考评卷人员推荐表
2.江苏省普通高考评卷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4月
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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