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江苏省洪泽中学校园软文化建设钢化玻璃项目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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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中学校园软文化建设钢化玻璃项目发包公告
【字缩小】 【字放大】发布时间: 2016-01-14 浏览次数: 839 次 来源:本站编辑
江苏省洪泽中学校园软文化建设钢化玻璃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进入小型项目发包程序,现将有关发包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洪泽中学校园软文化建设钢化玻璃项目
2、发包内容:班级名片钢化玻璃、走廊立柱名人名言钢化玻璃定制及安装。
3、项目地址:江苏省洪泽中学校园内。
4、工期:20日历天(包括制作及安装)
5、基本信息:
钢化玻璃明细、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mm) | 数量 | 备注 |
1 | 班级名片钢化玻璃定制 | 高820*宽450*厚5 | 84 | 要求两侧(820mm)车边并抛光;四角20mm处打镜钉螺丝孔,孔径6mm。 |
2 | 走廊立柱名人名言钢化玻璃定制 | 高900*宽460*厚5 | 830 | 要求四角磨圆车边并抛光,圆半径15mm;四侧车边并抛光;四角25mm处打镜钉螺丝孔,孔径6mm。 |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
6、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上显示的最近一次的缴费终止时间须在2015年07月到2015年12月之间,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2015年洪泽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包商预选库中的施工单位(网址详见http://www.hzztb.cn)
8、发包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条件
1、公告起止时间:2016年01月13日至2016年01月18日,凡有意参与投标的竞标人,公告起止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1:00和下午15:00至17:30到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投标函及相关电子资料(洪泽县东十道12号新华书店一楼)。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200元,(不退)。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元(开标前现场缴纳),中标后即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800元整。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标。
六、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是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所必需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市场风险的各项费用,包括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的保护费用,还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投标人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计取,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要充分考虑项目经营成本和合理利润,不得恶意竞争。
七、现场踏勘
1、投标人可以对工作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发包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6年01月19日16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泽县东十道12号新华书店一楼)
十、评标方法:
按照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发包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资格,或放弃中标,则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替补,以此类推(如有报价相同则由公证人员现场抽签决定排名)。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名,即转入竟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中标价格以竞争性谈判确定。
若合格投标人只有一名,即直接转入谈判确定中标人。
中标单位在领取发包通知书前需缴纳代理费1000元、市场交易费1000元(上述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一次性支付)
十一、注意事项
本工程采用小型项目发包,网上下载发包文件,开标截止日前如有答疑、澄清事项的,以答疑、澄清后的内容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到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工程-答疑栏查阅,发包人将不再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汉洲联系电话:13912059988
发包代理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18912059997
十三、江苏省洪泽中学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江苏省洪泽中学
2016年01月13日
1县中钢化玻璃发包公告.doc
方案效果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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