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6-校本教材《聆听诗语》实施意见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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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教材《聆听诗语》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的:
促进学生的语文素养在铃声诗词中生成。
二、教材阐释:
⒈上课铃声诗歌(第3页)145首 ;下课铃声诗歌(第163页)143首 ;合计288首。
⒉每周两首,上课和下课铃声各一首,本学期共20周,涉及近40首,学生人手一册《聆听诗语》。
⒊校本教材《聆听诗语》以周为单位,星期一至星期五循环播放;从第二周起开始播放上课铃声《国殇》、下课铃声《易水歌》。
三.考查形式:
⒈各年级应将《聆听诗语》纳入“应知应会”内容。
⒉《聆听诗语》中典型篇目,按时序进度,可与练习、段考紧密结合。
⒊丰富周记内容,学生可选取《聆听诗语》中的诗词,或改编或评论。
⒋经典诵读:学生自主选择,也可指定篇目学生诵读,在此基础上开展学校层面的诵读比赛。
四、实施途径:
⒈课前与课后认真组织学生聆听,重在理解感悟。
⒉晨读、早读,有计划安排学生朗读与识记,及时检查落实。
⒊练习(或段考)时,原题或改编呈现。
五、实施时间: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起开始播放,第二十周停止播放。三学年为一周期。
六、实施建议:
⒈初期,老师利用阅读课对学生赏析指导,对一周涉及的铃声诗歌进行必要点评。后期,学生自主学习校本课程中相关的内容。自主理解、完成校本课程中相关练习。
⒉高一年级注意每周诗词的主题与教材、读本等是否一致,引导学生整合作文素材。高二年级二次加工,与选修教材紧密结合,拓宽加深。
⒊高三年级根据学情酌情处理。
教务处、语文组
2016年9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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