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4-江苏省洪泽中学听评课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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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中学听评课制度(试行)
为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掌控,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形成课堂教学研究的风气,通过听评课促进教师成长,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江苏省洪泽中学听评课制度。
一、所听课的主要类型
1.青年教师:亮相课、过关课和汇报课。
2.骨干教师:示范课。
3.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研讨(或专题)课。
4.教学检查(考核)与督查:随堂课。
5.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课。
6.教学展示:公开(观摩)课。
二、参与听课人员听课节数要求
各类人员听课节数规定:校长每学期不少于40节,副校长、教学管理部门的中层领导(具体指教师研修发展中心和年级部主任、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50节,其他中层干部(含非常任教干)、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一般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
三、听课具体要求
1.听课记录本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各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的各项要求:教学过程、环节简评、总评以及授课教师、科目、课题、课型、时间等。
2.听课人员对授课教师的讲授内容、授课方式、手段、授课态度,学生听课情况、课堂纪律等应作出记录和评价。
3.听课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他人,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关闭手机)。
4.学科组活动时,教研(备课)组长要组织教师按时听课,为评课、教研活动做好准备,教务处安排教务员进行检查,对无故不参加者,要作好记录,上报学校,以旷课论处。
5.听课教师的听课记录要做到真实翔实,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取消职称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得评优、评先。
6.行政领导每周听教学督查课要在行政例会进行通报。
7.教学检查听课要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并打出优良中差等第。
8.教研组长每月检查一次教师的听课记录,并作好记录和分析,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主任向学校行政例会作分析报告。
四、评课具体要求
1.教研(集体备课)活动组织听课,听课后,教研(备课)组长必须组织教师进行评课,学校分管学科领导要全程参与。
2.要严格按评课的程序进行,不能流于形式。评课要按“倒37”(三分优点,七分不足)原则进行评价,参与听课者要积极提出自己的观点,展开讨论,教研组或备课组要认真作好评课记录。
3.青年教师的亮相课、过关课和汇报课由学校学科负责人牵头,教研组组织,教师研修发展中心所有领导全程参与听评课,最后由学校相关学科负责人和教师研修发展中心领导合议,给出评价,记入教师发展档案。
二○一五年十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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