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江苏省洪泽中学新校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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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迁移自旧[2052] 高广  2017/9/30 17:14:34 发布 [ 后勤服/工程招 ]

江苏省洪泽中学新校区景观提升改造工 

【字缩小 【字放大】发布时间 2016-06-14 浏览次数 1853  来源:本站编 

1.招标条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洪泽中学新校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洪泽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洪泽中学新校区校园 

2.2.招标范围:包含景观、土建、安装及附属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20日历 

2.4.质量要求:合 

2.5.招标方式:公开招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1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涉及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以淮安市招投CA系统认证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资料原件。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 

3.5.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六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7.1.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201571日以来(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管理组其他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20157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组成员职务须对应填写且不得相互兼职,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8.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3.9.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16号)二楼,联系电话13770386540。投标单位异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工联系,电话18360702913 

3.10.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单位家10家,去掉其中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7有效投标单位10家,去掉其中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评标基准=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97%97.5%98%98.5%。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4.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1%1分,每1%0.5分,不1%的,按插入法计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必要资料(含施工电子图),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305元(含手续费),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5.2.需要纸质图纸的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 

6.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201607070900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6.4.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CA锁(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7.工程款付款方式 

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70%  

第二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第一个结算年度内付至审计价90% 

第三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第二个结算年度内结清余款,但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款5%)除外,在质量保修期期满后予以支付。付款时,乙方须开具正规发票才能付款 

8.本工程的投标保10万元,投标人须开标前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9.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并凭有效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可不再缴纳,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出示相关凭证原件即可 

10.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缴纳 

11.本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haztb.gov.cn/hawz/和中国洪泽政府门户http://www.hongze.gov.cn/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http://www.hzztb.cn/同时发布 

12.联系方式 

发包人联系人:吴长 电话18015159916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勇电话18912059997

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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