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洪泽中学来客招待及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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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迁移自旧站[432],由 张家生 于 2015/11/20 15:30:21 发布在 [ 后勤服务/物资管理 ]

洪泽中学来客招待及报销程序 

根据洪泽县纪委有关规定,凡是外来客人确实需要招待的,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招待前申报程序: 

1.学校或部门来客向校长申请批准后方可安排。 

2.负责接待的人在安排前,持公函或来客单位介绍信到办公楼总务处208室颜广军处或203室张家生处先在网上申报,否则县纪委视为违规处理,费用不予报销。 

二、招待后报销程序: 

1.负责接待的人在饭店就餐结束后必须签单,签单上必须注明:来客单位、来客人员、招待事由、陪客人员名单(全)。 

2.负责接待的人在招待结束后的一周时间内填写“来客安排表”,并报校长审批,如一周内不填写“来客安排表”,视为自己安排,费用不予报销。 

3.总务处安排相关人员每月到相关酒店刷卡结算,并将相关酒店的“饭店结算单”带回交给签单人办理。 

4.负责签单人,每月月底前(纪委要求招待费按月报账)将当月 “来客安排表”和 “饭店结算单”送给校长审批后再送交总务处。 

5.招待费报销实行谁接待、谁填表、谁结账、谁报销。招待费发票须有安排人、部门领导、财务主管、纪委书记、校长签名方可报销。 

6.会计室凭签名后据报销,报销时需带齐以下附件: 

(1)“廉洁洪泽测评系统-公务接待单” (网上申报后打印的)。 

(2)“来客安排表” 

(3)“饭店结算单” 

(4)“税票据” 

洪泽中学总务处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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